西南交通大学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西交校[2011]74号)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学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编制并公布该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分为概述(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平台体系等)、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党委常委任副组长、各主要业务部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公开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学校保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
(二)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学校根据机构调整,及时修订《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两个校级文件,以及《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指导性文件,规范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文书文本和工作流程,同时,推动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内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工作手册,各教学单位面向学生、家长、校友等不同对象,编印独具特色的手册或指南,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落实。
(三)运行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优化建立科学、高效、及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不断推进决策公开,包括党委常委会决议在内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以不同形式,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严格检查执行。三是重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畅通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申请信息公开渠道,在学校保密委员会的监督下,与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审定申请的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并根据情况出具相应的告知书。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学校为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搭建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多元化公开平台。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全新改版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从学校官网主页可直接点击进入,网站内容严格按照清单名目进行分类归档,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查阅学校信息。二是开发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平台,学校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可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外相关单位和个人以多种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成立“西南交通大学新媒体中心”,整合50个理事单位、300余家新媒体成员单位,以“交大新媒体联盟”为载体,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以会议、文件、年鉴、广播、校报、简报、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教师手册、学生手册、电视台等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打造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公开平台。
(五)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学校多措并举,努力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宣传活动,让师生员工了解、参与、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召开信息公开培训会,强化信息工作责任人、专职人员、联络员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水平。二是录制了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片,邀请分管校领导和计财处、招就处、研究生院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以问答采访的形式,在犀浦、九里两个校区的6块电子显示屏以及学校电视台上播出,面向全校师生员工解读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情况。三是为防止信息公开过程中国家和学校的机密泄露,学校召开了“《保密法》专题报告会”、“保密工作培训会”,增强广大干部师生保密意识,同时,学校保密办公室与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均签订了《西南交通大学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工作
在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坚持教育部“十公开”原则,结合高校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和参与下,及时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网、本科招生网公布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在“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各项招生工作,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并层层落实。招生章程、考生资格、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信息均在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