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办公室  作者:贺薇     日期:2019/06/21 14:21:0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英译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成都市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市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峨眉山市峨眉校区(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区路二段6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普通本科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在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