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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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06/23 08:56:2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精神,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少于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公布。

三、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以下资料:

①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考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③ 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学校不接收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415-425日。

4.收费: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5月底前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排队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区、市)间调整招生计划。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4.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

5.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66368074

咨询邮箱:zszx@swjtu.edu.cn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2.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在此基础上实施再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21414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专业

科类

大类所含专业

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综合改革再

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备注

1

土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

机械类

理科/综合改革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4

交通运输类

理科/综合改革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

物理

物理

化学

5

计算机类

理科/综合改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6

工商管理类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7

材料类

理科/综合改革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理

物理

化学

8

测绘类

理科/综合改革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

物理

化学

9

地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或化学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