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网站首页  >  公开事项  >  招生考试信息  >  本科生招生

西南交通大学2022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03/08 14:50:2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2年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招收方向:

1)声乐;

2)器乐只招收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柳琴、扬琴、二胡、民族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以及大提琴,除以上乐器外,学校2022年不招收其他类器乐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后填报志愿。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做退档处理。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序号

省(区、市)

计划数

其中声乐

其中器乐

1

河北

6

3

3

2

河南

4

2

2

3

湖北

4

2

2

4

湖南

4

2

2

5

山东

4

2

2

6

山西

6

3

3

7

黑龙江

4

2

2

8

浙江

4

2

2

9

天津

4

2

2

10

甘肃

4

2

2

11

广西

2

2

0

12

重庆

4

2

2

13

四川

10

4

6

4、具体的计划编制原则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表演省级专项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

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区、市)

① 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 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 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总分计算办法:总分=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4、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数,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首先依次比较考生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如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招生计划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区、市),学校执行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按照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复测

录取新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网址: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音乐表演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在此基础上实施再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