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实现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困难补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1.困难补助基金由计划财务处集中管理,专项核算。学生工作处负责困难补助基金的使用计划,审查批准贫困生的困难补助申请。
2.困难补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用于其它支出。
5.困难补助金不得平均发放,应根据贫困生的困难程度分层次发放;
6.困难补助金一般每人次200元,最高限度为5000元,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1.需要申请困难补助的贫困生,须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并由班委、学院辅导员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
2.学生持《困难补助申请表》及有效证件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4.困难补助金由学生本人领取、签名,不得由他人代领、代签。